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避免業務員盜用保費 刷信用卡轉帳最安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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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-01-30 ▲金管會建議最好以「信用卡」、「轉帳」或「支票」繳交保費,並向業務員索取收據(圖/卡優新聞網)   國人購買保險比率高,根據統計2018年國人平均壽險保費支出為新台幣148,865元,年成長近3%,投保率更高達249.45%,等於平均每人擁有約2.5張保單。但金管會提醒,購買保單後繳交保險費,應向業務員索取收據,建議最好採「信用卡」、「轉帳」或「支票」繳交保費,較能維護自身權益。   事實上,不肖業務員盜用保戶繳交保險費的情事時有所聞,像是去(2019)年8月新光人壽就出現侵占保費高達2,000萬元,受害保戶至少13人,時間長達7年,直到保戶要解約才被發現的案例。中華郵政過去也曾發生員工違法招攬、挪用、侵占保費,時間長達8年,受影響保戶超過300位,總保費金額高達7.1億元的誇張案件。   金管會表示,民眾繳交保險費時,應向經手的業務員索取收據,最好以信用卡、銀行帳戶扣繳或開立平行及禁止背書轉讓,且抬頭為保險公司的支票繳交保險費。為使繳交保險費的交易流程清楚明確,避免爭議,消費者繳交保險費,應留意瞭解兩大規定。   首先,依照「保險法施行細則」第3條規定,保險公司收取保險費,應由其總公司或分公司簽發正式收據。也就是說,消費者繳交保費後,如未拿到保險公司製發的收據,應向保險公司洽詢確認,以保障自身權益。   其二是根據「保險業授權代收保險費應注意事項」第2點規定,保險業收取以現金或支票方式繳納保險費,應「同時」交付保戶送金單或收據,並載明收費時間。保險公司授權所屬保險業務員、保險代理人或其所屬保險業務員代收保險費,也應依規定交付送金單或收據,保險公司並應負授權人的責任。   金管會指出,雖然有些民眾購買的保單,屬於「人情保單」,也就是因親朋好友的關係才購買。但繳交保險費時,仍應要求業務員,同時交付收據,且應核對收據金額正確性,才能確保自身權益。 資料來源引用:https://www.cardu.com.tw/news/detail.php?39926 高雄當舖| 高雄借錢首推 - 高雄推薦當舖 【 高富當舖 】 高雄汽車借款 | 高雄免留車 | 高雄機車借款 | 高雄支票借款 歡迎來坐:高雄市三民區九如一路219號(九如交流道旁) 聯絡高富電話:07-384-0080     LINE:0